(本网讯记者史晓静温善)微信除常规的社交功能和其他新兴的小程序外,其实它还有一个强大的社会功能即舆论监督。为了让更多同学明白微信舆论监督的作用,2017年6月13日19:30分,由南京师范大学媒介发展与危机管理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靖鸣教授主讲的《微信的舆论监督研究》讲座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成功举办。
作为国内舆论监督研究方面的著名学者,靖鸣教授著述颇丰,以来已撰写、主编新闻传播学方面的著作共17部,曾在《光明日报》、全国权威和核心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讲座开始前,靖教授就表明了他的观点,他认为作为顶层设计层面的舆论监督的完备与否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兴衰。讲座中,靖教授引用传统意义上的舆论监督定义引出科技发展下出现的新型舆论监督——微信舆论监督,对目前我国有待提高的舆论监督局面的影响。
他认为互联网的时代的舆论监督概念趋向泛化,而这种泛化主要突出表现为两点。一来,微信平台给舆论监督带来颠覆性变化。在现实生活中,微信等自媒体的介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主流媒体去进行舆论监督。这种变化,使得微信舆论监督形成一种多元聚合的舆论监督模式,也直接促进了舆论的形成与爆发。
二来,传播媒介的升级改造,加深了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等传播形式与舆论监督的联系。特别是以微信平台为代表的即时互动型自媒体的发展,更是有效互动、促进了舆论的发酵,提高了舆论监督实施的有效性。
不过,万物有利必有弊。靖教授同时也指出了微信舆论监督存在一些的问题。首先,他认为微信属于半封闭网络,舆论场扩展缓慢,致使舆论监督的实时性难以得到保证。其次,他说伪互动传播、舆论监督反馈机致缺乏,使微信点对点传播所表达的亲切感无法凸显。此外,他表明把关人缺失、舆论监督主体行为失范是网络谣言肆起的主要原因。因为微信的隐私性客观上削弱了用户在社交空间内的责任意识,所以微信给谣言的散播提供了可能。
讲座慢慢进入尾声,有同学提问,信息爆炸时代,知情权和隐私权如何保证时,靖教授提醒说,任何事物都有边界和底线,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公民知情权和隐私权是基本,但如官员、公众人物等,他们需要受公众关注,他们应该牺牲掉部分权力。
整场讲座,靖教授娓娓道来中让同学们进一步明白了微信舆论监督的优缺点。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完美落幕。
文学院新传媒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