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级新闻传播学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肇庆学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2023级新闻传播学类学生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特制定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级新闻传播学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自愿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截至2024年3月30日的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23级新闻传播学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计划分流总人数79人,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对应本科专业 |
计划分流人数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 |
35-44 |
网络与新媒体 |
35-44 |
注:学院有权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以及学生报名情况调整并确定各专业人数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红军
副组长:陈伟林、苏常
成员:陈伟江、何焱然
四、专业分流操作细则
(一)2024年3月15日起,对学生申报专业分流意愿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后期专业分流提供参考依据
(二)2024年3月30日,学校公布最终成绩绩点后,学院导出总平均学分绩点并向学生公布,此版绩点将用于专业分流排名。
(三)2024年3月15日- 3月30日间(时间待定)召开一次专业分流工作大会,院领导、分流工作小组成员以及专业老师出席专业分流大会,向学生阐明此次专业分流的重要性和相关工作安排。
(四)2024年4月6-8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专业分流正式报名结束后,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合理引导、平衡调整”的原则,根据截至2024年3月30日的成绩绩点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每个专业严格按照该专业的规划招录人数进行招录。每个专业招录下限为35人,上限为44人);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一志愿以后志愿但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新闻学概论》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如还存在相同情况,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排序顺序。
(五)2024年4月13日前,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可以在公示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提出自己的申诉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五、分流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进程 |
3月15日 |
对学生申报专业分流意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
3月30日 |
学院导出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向学生公布。 |
3月15 - 3月30日 |
召开专业分流工作大会。 |
4月6-8日 |
专业分流正式报名,按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合理引导、平衡调整”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
4月9日—13日 |
确定专业分流分班结果,上报教务处。 |
六、其他说明
(一)新闻传播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二)新闻传播学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三)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学与传媒学院负责解释。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