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落实文学院每年实验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标、验收等工作;
2、 组织、督促有实验课、实践课的老师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教学大纲;
3、 做好实验课、实践课教学的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4、 安排实验课、实践课,按照实验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准备;
5、 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6、 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实验室学生日常外拍实践摄录及相关辅助设备外借的工作。
< <<上一条:肇庆学院文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下一条:肇庆学院文学院实验教学试讲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