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学与传媒学院为做好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管理
根据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考生。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严格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复试时间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2026年3月21日,报到时间上午7:00-7:30,报到地点肇庆学院第二教学楼204室。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普通考生:不低于教育硕士专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可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考核形式,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 100 分。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知识考核(40 分)
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职业发展潜力等。以现场抽题、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
2、外语水平考核(20 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以问答方式进行。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40 分)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情况,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综合素质等情况。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考《中国古代文学》(唐宋部分)、《大学写作》两门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文学与传媒学院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为每科1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五、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文学与传媒学院邮箱wenxueyuan@zqu.edu.cn提交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内/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7、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且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复查不合格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我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第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接收调剂生,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七、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计算公式得出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科目专业课总分(含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政治的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有关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按照《肇庆学院2026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研究生层次)专项计划公告》,做好我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工作。
1、定向计划为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能挪作他用,2026年我院学科教学(语文)专业该项计划数为2人,定向地点为广东省怀集县和广东省广宁县。
2、录取原则:优先征询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往低次序自愿选择;若无自愿选择,则按照总成绩自低往高分配名额,如第一志愿已满足招生名额,不同意者则视为放弃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则以同样标准从调剂生中选择。
3、被录取为定向计划的考生,需签署定向协议;若不签署协议,则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报到注册。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五)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委员会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文学与传媒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文学与传媒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一)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学校及社会监督。
(二)严肃考纪考风。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生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存在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等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咨询监督
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8-2752021
电子邮箱:wenxueyuan@zqu.edu.cn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下一条:筑牢师德根基 在实践中锤炼育人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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