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经文学院学生工作组讨论,文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并报送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决定,选送以下两名同学参加2018—2019学年度肇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公示如下:
16级秘书班 李银涵 201624055131
17级国学教育实验班 吴小娟 201724051243
公示时间为9月26日-9月30日,为期五天,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文学院学生工作室反映。联系电话:0758--2752007。
文学院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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