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请在3月28日17:00前按照肇庆学院研究生院《关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通知》要求上传复试资格审查资料。
二、复试日程安排及说明
复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地点 |
3月30日8:30—9:00 |
考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接受核查,交复印件。 |
肇庆学院主校区 第三教学楼116室 |
3月30日9:00—11:00 |
复试笔试 |
3月30日14:30—16:30 |
复试面试 |
说明:
1.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复试。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3.考生在复试面试前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进入面试教室,等待考核正式开始;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不得带进考场。考核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核现场区域,不得在附近逗留。
附件1:肇庆学院主校区平面导览图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1:
附件2:
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
二、进入考场时,考生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凡开考后发现有携带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