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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文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行业导师选聘公告
2023-11-06 22:30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机制,落实专业学位双导师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我院拟选聘一批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丰富管理实践经验的校外行业导师参与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现开展 2023 年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选聘工作,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选聘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干部,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骨干,并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在本行业产业领域中有一定认可度和影响力。

3.能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提供一定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条件。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116日—20231113

(二)报名方式:聘任采取自荐、校内导师推荐(推荐应征求本人同意)方式均可,报名方式如下:

由应聘校外行业导师下载填写附件《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并提供学位学历、职务职称和科研业绩等其他体现个人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将上述材料依次合成一个文档,并以“姓名+校外行业导师报名材料”命名后发送至allen0953@qq.com

(三)学院审核: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对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人选进行审议,确定符合要求和条件的拟聘人选,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研究生院审核与正式聘用: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颁发行业导师聘书,授予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称号。

三、管理与考核

(一)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记载校外行业导师的履职情况,在聘任期满时组织考核并填写《肇庆学院研究生行业导师评价表》,给出是否续聘的建议。

(二)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考核情况、实际需要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续聘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考核结果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对于不能正常履行导师岗位职责、不当使用导师身份,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指导研究生的,学校将取消其资格。由文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对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由文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286555002

联系邮箱:allen0953@qq.com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学院文学院404办公室


 肇庆学院文学院

 2023116




附件【附件3:肇庆学院文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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