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上半年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将于5月20日举行。书法考试于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硬笔考试于20日(星期六)下午14:00—15:30进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通知要求,为确保考试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机构和舆论监督
(一)考试组织领导
主 考:周苏平
副主考:丁孝智 鲍昌宝
总巡考:李佩环 陈明华、何耀明
(二)工作人员
考务负责人:谢慧莹
考务工作人员:聂晓清、陈弟、刘磊磊、刘国忠、彭志文、蔡俊
巡考员:孟建安
(三)考试举报电话:0758-2716326
二、考务办公室及考场安排
考务办公室设在第三教学楼-405室,相关工作人员将于8:00前到场,负责签到、培训、试卷收发等组织工作。本次统测共设立3个考场。
三、监考员须知
1.监考员培训
有关单位必须组织书画等级考试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2017年上半年书画等级考试监考员责任状》;组织书画等级考试监考员学习、熟悉考试的完整流程和故障排除方法。
2.组织监考
书画等级考试的监考员须于5月20日上午8:20-8:35(书法)、下午13:20-13:35(硬笔)到监考通知条上指定的地点签到和领取考试材料,到达考场后务必检查清理考场、熟读监考员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考试操作规程操作,作好考前准备工作。考前要求考生不得携带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进入考场、考生必须将物品存放在考场(试室)监考员指定位置。监考员必须严防死守并杜绝漏收考生试卷、作品、考试资料等;严格检查并要求考生在试卷或作品上准确填写考生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把违纪或缺考考生信息准确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上。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国家考试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考生入场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报名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证件不全不能确定身份者不得参加考试。请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利用电子设备作弊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书法考试入场时间为上午8:45-9:15,硬笔考试入场时间为下午13:45-14:15。书法考试9:15以后、硬笔考试14:15以后禁止考生入场,没入场的考生按缺考处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离场,否则以违规处理。
4.参加书画等级考试的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笔、墨、纸、毡子、笔洗、镇尺等书写工具,考试中有篆书创作时,可使用篆书字典)物品入场。如发现携带违禁物品入场,将按考试违规或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考场已配备“考场作弊信号探测器”和“安检设备”,可检测到考生在考试过程是否使用作弊工具、手机、耳机接收答案。
5.书法考试要求
(1)考试所需用具:笔、墨、纸、毡子、笔洗、镇尺等书写工具。考试中有篆书创作时,可使用篆书字典。
(2)考试用笔:毛笔。另需准备蓝黑或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用于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填写姓名、级别、题号及年龄等考生信息)。
(3)作品用纸:一律使用白色宣纸(纸上无内容),考试前按照所报级别的纸张规格裁定,数量不能超过10张。纸张规格如未作要求可自定。
(4)书法考生自备考试用纸的规格
4级用纸规格:四尺三裁竖用,5、6级用纸规格:四尺对裁竖用
(5)作品要求:对临及创作作品中的落款内容不允许写姓名和盖印章,以规定内容替代。作品中不可出现错字、漏字;答题书写应整洁(无涂改、不乱画);卷面不许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6)各级别均采用现场临摹与创作的考试方式。
6.硬笔考试要求
(1)考试所需用具:铅笔(2B)、蓝黑或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橡皮、尺子、垫纸板和打格工具。
(2)对临及创作作品中的落款内容不允许写姓名和盖印章,以规定内容替代。作品中不可出现错字、漏字;答题、书写应整洁(无涂改、不乱画)。
(3)各级别均采用现场临摹与创作的考试方式。
四、其他事项
及时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将有关事项通知巡考员、监考员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肇庆学院文学院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