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学校安排 |
文学院安排 |
2010-6-15前 |
财务处把欠费的毕业生名单发至教务处及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欠费确认手续(财务处负责制发欠费确认表)。 |
欠费的要在规定日期前交费 |
2010-6-16前 |
做好毕业生离校氛围工作(横额、广播宣传等)(校宣传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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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至22日 |
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生就业指导处于6月17日前向保卫处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表。23日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和《户口迁移证》(保卫处负责)。 |
同学校安排 |
6月18日至24日 |
各二级学院以毕业生为单位到学生就业指导处办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加具意见。 |
学院统一办理,放入毕业生档案 |
6月21日至23日 |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召开毕业生专题教育会,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
我院教育会定于6月23日上午9:30,具体教室待定。要求全体毕业生参加。 |
6月21日至24日 |
毕业生办理党员党籍转移手续(党委组织部负责,各二级学院分批办理的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和团籍转移手续(团委负责)。 |
22日、23日在文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
6月22日前 |
各二级学院做好欠费欠贷毕业生催缴工作,教务处根据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欠费欠贷情况,落实未注册及欠贷毕业(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工作。 |
同学校安排 |
6月23日 |
安排毕业生助贷诚信专题活动教育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
22日下午进行 |
6月24日 |
举行全校毕业典礼(院办负责统筹,举行时间为上午8:30-9:30,地点在体育馆)。 |
全体毕业生参加,具体座位到时通知 |
6月24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清单验章。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由学生就业指导处组织毕业生离校“一站式”服务,24日安排有关部门(除财务处及图书馆外)统一集中在办公楼东侧现场办公;办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40—5:10;办理程序:毕业生以班为单位到办公室二层财务处办理验章→然后个人到办公楼东侧现场办公点办理其他部门验章手续。(特别说明:办理水电费结算缴费手续从6月14日开始受理,毕业生到水电中心办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从6月21日开始受理,毕业生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办理) |
学生自行办理 |
6月24日前 |
各二级学院协助办理后勤管理处做好毕业生宿舍资产清点验收、毕业生水电、饮用水缴费等工作。 |
陈弟老师负责 |
6月24日晚 |
负责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必须安排专人通宵值班,以方便学生领取证件及提出修正。同时,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水电中心、交通运输中心、校医院安排专人通宵值班。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通宵值班。 |
同学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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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购票情况汇总,及时做好毕业生离校火车、汽车票现场预售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等学校通知(待定) |
6月24日晚 |
教务处向各二级学院发放毕业证(结业证)、学士学位证,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并验证毕业生离校清单办理完毕后,适时向毕业生发放证书,并敦促学生及时离校。 |
我院在24日晚集中在教室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
6月24日晚至25日 |
保卫处做好外来车辆管制、指挥,校园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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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要求毕业生按时离校,因特殊情况未能按要求离校的毕业生须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宿管中心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和落实学生在规定期限(三天内)离校。 |
特殊要留校3天的向学院提出申请 |
6月26日前 |
各二级学院、学生就业指导处做好已落实就业毕业生信息的全面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在全省高校内通报截止2010年6月28日的各高校就业率。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务必全力做好就业情况追踪并落实此项工作。 |
二级学院负责就业追踪 |
7月1日前 |
各二级学院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归档的归档材料并移交学生就业指导处。 |
二级学院进行归档 |
7月1日至15日 |
进行毕业生材料整理归档,并寄送毕业生派遣单位。 |
学校负责寄送 |
7月至8月 |
继续进行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直到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就业率。7月26-30日、8月9-13日、8月23-31日学生就业指导处及各二级学院的就业工作人员安排回校加班,跟踪和上报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以及受理毕业生咨询、改派等业务(办理)。初次就业率统计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1日;总体就业率统计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
二级学院进行追踪 |